很多玩家在玩棋牌游戏时,会发现在游戏中赢取的游戏币在游戏平台内无法变现,但是找游戏内的“银商”却可以变现。那什么是银商?“银商”就是通过游戏平台中故意输掉游戏币或使用游戏中“赠送”的功能,以较低的价格从玩家手中收购游戏币(俗称“上分”),然后以较高的价格向玩家销售(俗称“下分”)现金扑克游戏,从中赚取差价。具体而言,银商从赌博网站经营者手中低价获取赌博网站中游戏筹码,并加价出售给游戏玩家,该过程的实现主要是在游戏平台内部设置游戏规则即逃跑、赠送等两种方式来实现游戏玩家与银商之间、上级银商与下级银商之间游戏筹码的转移,而实际的人民币的转移则在线下由银商、玩家之间通过银行转账等多种方式实现筹码的购买和变现。银商行为的风险早在2007年公安部、信息产业部、文化部、新闻出版总署即出台《关于规范网络游戏经营秩序查禁网络赌博的通知》,该通知中明确要求:游戏平台不得提供游戏积分交易、兑换或以“虚拟货币”等方式变相兑换现金、财物的服务,不得提供用户间赠予、转让等游戏积分转账服务,严格管理,防止为网络赌博活动提供便利条件。所以,从事“银商”活动的行为人一般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犯,涉嫌开设赌场罪,但也不排除构成赌博罪的可能。根据《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二条的规定:“明知是赌博网站,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,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,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:1.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、服务器托管、网络存储空间、通讯传输通道、投放广告、发展会员、软件开发、技术支持等服务,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;2.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,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;3.为10个以上赌博网站投放与网址、赔率等信息有关的广告或者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的。”